年我校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或获得科技奖励证书;c.国家英语四级成绩分以上(含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报考学院的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附件1:单考专家推荐书下载),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附件1:专家推荐书下载),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二)年我校计划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25人,招生单位:在职专业学位中心,招生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三)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北京交通大学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四)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交通大学”。
三、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推荐免试考生的报考程序见《北京交通大学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其他考试方式报考程序如下:
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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