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玲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计划于年7月31号开展年度第2期美容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发布考试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恩施市玲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认定工种等级:美容师四级,五级
三:认定时间:年07月31日
四:计划人数:30人
五:备案名称:0616玲丽职校第2批认定(备案号:04)
六:认定地点:理论和实操考试地点:恩施市玲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恩施市东风大道号一幢)
七:收费标准:初级美容师认定费元/人/次,中级美容师认定费元/人/次,监督投诉-
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培训期满。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做好报名人员健康状况排查与监测工作,健康状况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认定。考试当天考生出示行程码,健康码,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2.认定机构要确保认定场所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且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防控工作措施。
3.认定机构要做好考评人员、质量督导员和考务人员管理工作,健康状况合格者方可参加认定工作。
4.认定机构要做好进入认定现场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测和登记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认定现场。
5.认定机构要督促做好认定场所、设备、设施消毒工作。
6.认定机构要合理安排认定方案,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
(1)理论和实操笔试考核单场次不能超过30人,人员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实操现场考核涉及单场次多人同时考试的,人员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候考区应设置在宽敞、通风效果好的区域,人员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7.一旦有疫情突发状况,认定机构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调整认定计划。
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均采取线下窗口报名
2,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标准蓝色2寸登记照电子档
3,报名联系人:胡老师:
4,报名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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