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份退休,7月前报组织部晋升四级调研员,是否可行?
新的“职级并行”制度,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先在县以下公务员队伍实行的职级并行政策中,开辟职务之外的另外一条晋升道路这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了。新的职级晋升,不再是按年限、级别等硬件条件,达到即晋升。新的职级并行,虽然要求的年限比以前大为减少,但却有了名额限制,还需要和考察提拔干部一样,按程序进行考察、考核,只有符合组织认可的条件,再加上硬件条件符合,才可以提升职级。
对于这个问题来讲,首先必须满足晋升四级调研员的基本条件,最关键的就是在退休前,担任正科,或者是原来的主任科员,或者是新的一二级主任科员,年限超过3年,三者累计超过三年也是可以的。如果未担任正科级实职,只是在年套改为二级主任科员,后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在退休前任正科级(包括一二级主任科员、旧的主任科员、正科级实职)累计未满5年,就不符合四级调研员晋升要求。如果退休前担任正科级实职,或级别为正科级,加上之前的主任科员累计任满5年,其他基础条件也符合,理论上就可以直接晋升四级调研员。所说以,年限是硬件要求,最为关键。
第二个关键条件是名额。如果经组织部核算,单位只有几个四级调研员名额,且已经被其他人使用,就不能再晋升四级调研员。只有有空缺的三四级调研员名额,才符合晋升要求。
如果各项基础条件都符合,年限也够,需要报请组织部批准。如果当地组织部门进行人性化管理,会照顾老同志,尤其是临退休的老同志,特事特办,加紧发文确诊,让老同志以更高的职级退休,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如果当地组织部门严格按程序一步一步走,有可能在退休前连程序都走不完,错失这个机会。当然,只要其它硬件都够,年限也超了,即使没有名额,由于组织部门在核算各部门职级名额时,省略了小数点后面的数字,这些小数点后面的数字整合,最后核算的这部分名额,就由组织部掌握。即使单位没有名额,组织部可以使用手中掌握的名额,给老同志晋升,等退休后,这个名额重新回到组织部手中再使用。
晋升职级和晋升领导职务一样,成为组织部门的权利,单位申报只是基本微不足道的一个环节,决定权还是在组织部门。